发展党员不容造假!
“我作为村书记,本应模范遵守党规党纪,却在发展党员工作上犯了原则性错误。以为表决预备党员的材料完整无误,就不会被查出来……”费县石井镇板桥村原党支部书记梁某俊在收到处分决定书时,悔恨不已。
2018年5月,石井镇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板桥村原党支部书记梁某俊违规发展在读大学生李某为预备党员问题,镇纪委随即成立调查组进行核查。
调查人员兵分两路,一路到镇党建办调取李某的入党材料,经查阅发现李某为板桥村村民,其入党手续均符合程序。另一路人员到板桥村走访党员和群众。
“老解,你们村有叫李某的党员么?”
“有,李某是俺本家外甥。”
“你能具体说说他的情况么?”
“他以前学习挺好,考上了大学,现在应该在外地工作……”
工作人员又找来部分党员及村民对其具体情况进行核实,并联系到李某就读的大学,证实了李某被选为预备党员时,正在该校就读。当这些铁证清清楚楚地摆在梁某俊面前时,梁某俊哑口无言,羞愧地低下了头。
经过调查发现,梁某俊主持召开板桥村党支部党员大会,在明知李某在外读大学的情况下,仍然主持会议通过投票表决吸收李某为中共预备党员,致使李某违规异地入党。
因梁某俊在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后不再担任村党支部书记,2018年8月,石井镇党委给予梁某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某违规异地入党、档案材料造假被查实,经石井镇党委研究,对李某党内除名。
“基层党组织违规发展党员不是小事,发展党员绝不是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个人特权,决不能在发展党员上搞‘猫腻’碰‘红线’,对于弄虚作假违规发展党员的突出问题,镇纪委将坚决查处,严格追查,切实拉起纪律的‘高压线’。”费县石井镇纪委书记石运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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