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镇王某军、郭某东于2018年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到2020年3月仍未报送恢复党员权利相关材料,是否存在着恢复党员权利不及时问题......”近日,费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就纪律处分执行情况检查情况向胡阳镇进行问题反馈。
费县纪委监委为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打通审查查调查的“最后一公里”,集中利用两个月时间,对2018年以来全县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重点围绕政务处分决定落实、处分决定宣布送达、涉案款物收缴、受处分人职务职级和工资待遇调整落实、年度考核等八个方面。截至目前,全县118个单位、13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党组织已进行了自查自纠,检查发现问题6条。
规范程序。完善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流程,规范处分决定执行的宣布、送达、归档及职务职级、工资待遇调整、年度考核等事项的程序,实行执行情况报告制度。针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业务性强,在下达处分决定同时,一并向各单位发送“明白纸”,明确告知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执行要求、时间、程序等,避免出现因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政策不清出现的执行不及时、不到位问题。
多方联动。结合处分决定执行涉及组织、人社、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等多部门,明确责任,要求相关职能部门立足自身职责,各尽其责。建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定期召开会议沟通和反馈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共同解决执行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常态督查。加强日常检查,建立自查自纠常态化机制,每半年开展一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将工作做细、做常、做长,久久为功,切实做好纪律处分的“后半篇文章”。
“为确保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取得实效,全县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内容,严格时间节点,规范材料报送等,对在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