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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兼治 放大成果运用综合效应

来源:费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6-23

  费县县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始终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方针,标本兼治,牢牢把握成果综合运用关键,充分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放大延伸巡察监督成效。

  开展专项整治治标针对每轮巡察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影响较大的突出问题,以下发监察建议书、工作建议函的形式通报相关职能部门,督促开展专项治理。2019年8月,针对巡察县教体局发现个别教师违规经营、违法人员党政纪处分不到位等问题,督促县教体局开展专项排查清理活动,对排查出的50名违规违纪教师给予党政纪处分;同时,与县纪委监委协调向县法院下发监察建议书,对清查出的68名党政纪处分不到位党员给予相应党政纪处分。

  深化源头治理治本根据巡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体制机制原因,形成专题报告呈报县委县政府及相关主责部门,为上级及相关部门作出决策、完善制度提供参考。针对县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发现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形成专题报告呈报县委县政府,推动县财政部门先后制定了《费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费县扶贫资金乡镇级报账支付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确保问题在根本上得以解决。自县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已下发监察建议书13件,工作建议函4件,形成专题报告17篇。

  严格考核机制促改针对县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存在的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问题整改流于形式、整改报告不实等问题,紧抓考核这个指挥棒,建立完善考核评估制度,将被巡察单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全县科学发展年度考核指标,面上整改事项由县委巡察办根据日常督查情况进行赋分,业务性事项由职能部门根据督查验收情况进行赋分,变“被动改”为“主动抓”,进一步提升巡察整改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