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工作动态 > 党风政风 > 正文

用好监察建议书提升监督质效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8-12

4月份,有人举报称费县东蒙镇有人身穿城管制服冒充城管执法,费县纪委监委进行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东蒙镇政府存在执法着装不规范问题,根据《监察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对东蒙镇提出监察建议。费县东蒙镇收到监察建议后,对问题进行了立即整改,并将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等落实情况向费县监委函复。这是费县纪委监委用好监察建议、抓实抓细监督的一个缩影。

“费县监察委员会:你处下达的监察建议书我镇已收悉,对于提出的监察建议,我镇十分重视,已组织进行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函复如下……”

今年以来,费县纪委监委切实扛牢监督首要职责,用好用活监察建议书,做好再监督文章,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推动标本兼治。

靶向发力,聚焦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巡察反馈和信访举报发现的责任落实、制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问题,深入查找问题背后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开出“祛病”良方,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纪律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督促监督对象依法履职尽责,加强整改。

为避免建议书“一发了之”、整改打折扣。费县纪委监委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情况,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列出整改要求、具体责任人及整改时限,通过电话提醒、现场检查等方式全程督办。定期对建议书的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查看被建议单位是否逐项整改、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函复等,对落实不到位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切实维护建议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纪检监察建议书是一把监督利剑,绝不允许‘挂空挡’现象发生。”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开列“问题清单”,精准开方、延伸发力,做实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助推监督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