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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将“小微权力”晒于群众监督之下

来源:费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12-20

“这份城乡低保五保长期公示名单,还有这份关于实施社区科普民俗广场提升改造及景观石采购公示,让我们知道村里具体做了哪些事情。”在费县探沂镇王富村的公示栏旁,过往群众对刚刚公示的内容进行热烈地议论。

今年以来,费县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健全完善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方式方法,构建村级自我监督、乡镇属地监督、县级有效督查的“三位一体”监督体系,促进惠民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效,解决群众的关心事、烦心事。

整合村级监督力量。由纪委监委牵头,加强村级纪检委员队伍建设,督促配齐选强村级纪检委员,将监督“探头”延伸到村级一线,探索实施“234”县乡区域协作机制,严格监督执行。整合村务监督委员会、四支队伍、红白理事会等力量,引导群众参与监督。

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村、务实管用、因地制宜、阳光公开五个原则,明确清单事项、运行流程、公开渠道等六项主要任务,为村、镇、县各职能部门三级定责,确保权力“照单”运行,给村级“小微权力”套上了“紧箍咒”。

“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是群众信访举报的焦点。”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重点加强对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和集体利益,提升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