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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底稿制度让发现问题“有迹可循”

来源:费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6-23

“你好,我是县金融服务中心,我们单位有个巡察反馈的财务方面问题,自己排查的底子和巡察组反馈的数据就是对不上,想去查询一下具体情况。”“可以。我们有问题底稿,巡察反馈的问题在我们这里都可以找到依据,你们可以来查阅。”这是在费县县委第十轮巡察反馈后被巡察单位在整改期间出现的情景。

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为进一步加强巡察工作质量管理和评估,有效回应被巡察党组织异议,切实提高整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费县县委巡察办全面落实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做到巡察报告问题有据可依、有迹可循。

坚持“一问题一底稿”,遵循事实清楚、内容真实、手续齐备、材料完整、结论严谨的原则,由发现问题的巡察人员负责编制,对问题来源、问题概述、涉及年限、了解过程进行全面详细记载,做到见时间、见事实、见数字、见原因、见性质,并附以充足的佐证材料,确保依据有力,定性准确,经得起时间和人民的检验。

“这个问题底稿还要补充当时试用的制度规定,并标明我们发现的问题违反了哪些规定,让问题底稿佐证充分,一目了然,别人一查阅就能明白,并能让人信服。”在刚刚启动的县委第十一轮巡察中,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在审核问题底稿材料时说到。

实行层层审核制度,问题底稿编制完成后,经其他组员复核后,由副组长全面审核,最后由巡察组组长签批把关,确保底稿客观性、真实性、严谨性。巡察工作结束后,巡察组明确专人对问题底稿进行梳理分类,制作目录装订成册,形成问题底稿工作案卷,移交巡察办归档管理。

“问题底稿既是巡察干部认真履职的‘紧箍咒’,又是巡察成效的‘成绩单’,有效提高了巡察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和巡察报告的高质效,对全县巡察工作规范化开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费县县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到。

自问题底稿制度实行以来,费县县委4个巡察组已完成对21个县直部门单位、140多个村居党组织的巡察任务,共形成问题底稿工作案卷560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