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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面对面”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地

来源:费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8-20

今年以来,费县县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要求,紧盯反馈问题整改,持续用心用力,通过“面对面”压实责任、明确任务、审核把关和指出不足,不断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面对面”反馈问题,传递信号、压实责任。县委书记专题会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党组织书记“面对面”反馈巡察意见,传达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以及县委书记听取汇报后的讲话精神和点出的重点人、事,强化“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传达整改责任压力,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县委巡察机构逐条梳理巡察反馈问题,形成共性问题清单,确定县直监督整改主责部门,召开监督整改专题会议,压实各主责部门整改责任。

“面对面”部署指导,明确任务、把牢方向。每轮巡察反馈会议后,召开被巡察单位分管负责人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整改时限、“双报告”模式、整改标准等进行讲解,确保了解政策、明确标准、规范推进。要求被巡察单位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整改台帐,确保反馈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规范开好一次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完善好一套整改台账、总结好整改“两个报告”、健全好一套长效机制、形成好一套整改档案,实现巡察整改可追溯、可评价。

“面对面”审核把关,严把标准、确保实效。巡察办会同巡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整改方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措施不实、流于形式的要求重新修订和完善,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狠抓整改落实;整改完成后,对被巡察党组织上报的“双报告”,对照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逐项进行审核,对整改推进不力、效果不明显或整改不到位的提出整改建议,确保真整改、改到位。

“面对面”列出单子,直面问题、推动整改。每轮巡察反馈三个月后,抽调纪检、组织、扶贫、巡察等部门骨干力量组建整改督导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实地查看、走访座谈等形式,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督查评估,当场下达《督查反馈问题清单》,并明确整改时限。针对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向被巡察党组织下发工作建议函,推动问题深入整改。目前共组织综合督导检查2次,下达《问题清单》14个,下发工作建议函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