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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面对面”培训 提升乡镇纪检干部办案能力

来源:费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11-17

11月13日,费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向薛庄镇纪委反馈了一起案卷的评查情况,“这个案件存在着初核方案落款错误、引用条款不准确、处分决定送达签字时间有误……”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提升乡镇办案能力,费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费县纪检监察系统“乡案县审”工作规程》。案件审理室对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呈报的案件逐一评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照标准逐案评查,专项打分,实行一案一评分、一案一反馈、一季一通报,评查结果直接纳入乡镇纪委监督责任考核体系。

案件评查结束后,县纪委监委利用三天时间召开乡镇案件质量座谈会,对12个乡镇参评案件进行点评,“面对面”讲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立案、证据收集与运用等需要注意的问题,研讨交流乡镇案件办理过程中疑难复杂等问题。

“新形势下,乡镇办案面临新挑战,办案人员能力相对不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案件质量评查,“面对面”精准指导,督促乡镇纪委办案时做到程序合规、手续齐全、定性准确、文书规范,完善“乡案县审”工作机制,推动乡镇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以“乡案县审”为载体,采取“以案促学”“以案代训”等互动交流模式,在具体办案过程中解读党纪法规条文,解析办案思路、方法和程序,通过实战学习促进纪检干部补短板,强化办案能力,从根本上提升基层案件办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