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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费县纪委 关于2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费县纪委发布时间:2024-11-25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现将查处的2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探沂镇王富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赵炳信非法从事转供电经营获利问题。2013年以来,赵炳信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安装变压器,违规向本村企业、商户加价转供电,非法获利。此外,赵炳信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24年11月,赵炳信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东蒙镇白埠行政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白埠自然村党支部书记王辉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财物问题。2020年7月,王辉在担任白埠行政村党总支书记、白埠自然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要求在本村承揽户户通道路硬化工程的企业向其本人承包地运送种植土,未支付相关费用。此外,王辉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24年4月,王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2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有的非法从事转供电经营获利,有的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财物,严重侵害企业利益,损害营商环境,相关人员受到党纪国法严肃处理。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警醒,既要秉公用权、依法办事,又要主动作为、靠前服务,进一步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新型政商关系。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和考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扛牢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促进全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开展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深挖损害企业利益的问题线索,坚持对损害营商环境的人和事露头就打,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