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阅览室系非涉密场所,严禁任何人携带涉密资料、涉密载体、涉密设备、纪检监察业务资料进入阅览室。
2.阅览室所有计算机均为互联网计算机,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在阅览室计算机上存储、处理、传输党和国家秘密及纪检监察业务资料;严禁携带内网计算机进入阅览室连接互联网。
3.严禁使用QQ、微信等具备手机与计算机互联功能的软件在手机和计算机之间传输涉密资料及纪检监察业务资料。
4.未经委办公室允许,严禁任何人在阅览室计算机上安装个人手机助手、游戏娱乐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软件;根据工作需要安装的软件,必须从官方网站下载,避免捆绑软件、恶意插件威胁计算机性能及安全。
5.严禁利用阅览室网络线路私自架设无线网络,或在阅览室计算机上连接具有无线联网功能的外置无线网卡等设备。
6.各部室组保密管理员要加强对本部门人员使用阅览室计算机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失泄密隐患第一时间告知委办公室,严禁擅自处理各类软硬件失泄密隐患,以免清除不彻底导致问题扩大化,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