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怪我没有站在群众立场想问题,我确实做的不对,这件事也给我上了一课,以后也要不怕麻烦,和群众多沟通,做好解释工作。”近日,费县马庄镇北天井汪村党支部书记赵某连因收取贫困户新农合受到提醒谈话处理。
今年8月,费县马庄镇纪委受理了一起群众实名举报,称北天井汪村收取贫困户新农合。接到群众反映后,马庄镇纪委通过查阅国家扶贫系统大数据平台和新农合收缴明细,发现赵某柱系建档立卡贫困户,2020年脱贫不再享受政策,但2019年度新农合收缴明细里却出现了赵某柱的名字。
“赵书记,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新农合免缴政策,你村为何还要收他们的费用呢?”核查组找到该村书记赵某连,提出了疑问。
“我也是为了加快新农合收缴进度,打消群众疑虑,才决定连同贫困户一起收取,紧接着又把钱退给贫困户了。”面对核查组的询问,赵某连颇感委屈。
原来2019年费县马庄镇北天井汪村在收取新农合费用时,为了赶进度,将贫困户费用一同收取,事后一个月内又把该款项退回给贫困户。由于赵某柱长期在外居住,导致新农合费用未及时退回。2020年赵某柱家庭收入已达到脱贫标准,经过评议后不再享受扶贫政策,新农合费用理应由其本人承担,村委便将未退回的费用支付了2020年的新农合,因村干部未及时与其沟通,造成群众误解。
“群众工作不能怕麻烦,虽然在收取贫困户新农合费用之后又将费用退回去了,但站在贫困户的角度,已经侵害了他们的利益,希望能正视问题,做好群众工作。”马庄镇纪委书记李文娟对其提醒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