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映银山村村干部截留群众捐款的问题,经调查核实问题不属实,现予以澄清……”近日,费县石井镇通过召开村支部会和微信工作群公告等方式对一起疫情防控信访问题予以通报并澄清。
2月18日,费县石井镇接群众电话举报称在战疫期间银山村郑某向村里捐的1000元钱被村书记侵占。石井镇纪委立即成立调查组,通过查阅镇里公示的受捐明细,未发现郑某的捐款信息。随即拨通了郑某的电话:
“我看着值班人员都很辛苦,物资也不够,这1000元钱是我捐给村里的,我听说买了两件军大衣和一些生活物资。”捐款人郑某如实说道。
随后镇纪委又通过盘查物资、调取凭证、购物点查访等方式进行了调查核实。原来是该村村民王某某在家听到郑某向村集体捐款的信息但未见公示后,想当然认为村干部从中截留获利,并在村里发表不实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批评教育,王某某表示悔过。
“身正不怕影子歪,现在我们如释重负,感谢组织帮我们澄清,我们会继续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澄清正名之后,该村支部书记激动地说。
“这几天,村里干部、值班人员都是负重工作,非常辛苦!这次群众举报虽已查实不实,但也反映了一些问题,这次疫情期间所有向村集体的捐助及使用明细都应该按规定向镇里报备登记,使用明细要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让群众的爱心献的更安心!”费县石井镇纪委书记石运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