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工作动态 > 基层聚焦 > 正文

费城街道:对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坚决说“不”

来源:费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5-18

“你好,我们是街道纪工委工作人员,请把你孩子‘剪头宴’礼薄交给我们。”2019年12 月,费县费城街道纪工委接到群众举报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该街道土龙沟村村主任梁某奎孩子“剪头宴”现场。

经查,梁某奎于2019年12 月 22 日在家中为刚出生的孩子举办“剪头宴”,没有按照规定提前向街道报备,且存在收受本村非近亲属9人礼金2800元问题,费城街道纪工委给予其批评教育,责令立即退回2800元礼金。梁某奎于23日到工作区进行事后报备。

据悉,为防止和纠正党员干部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弘扬和树立移风易俗新风气,费县费城街道党工委制定《关于进一步重申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建立完善了有关事项报备制度。街道纪工委通过受理群众举报、现场督查、明查暗访、舆论监督等方式,加大对党员干部在婚丧喜庆事宜等方面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今年以来,该街道纪工委对公职人员及农村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进行专项检查3次,提醒谈话1人。

“街道公职人员和农村党员干部,凡操办婚丧等事宜不报告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对违规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或借机收送钱物的,一经查实,情节较轻者,予以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情节较重者,坚决予以党政纪处分。”纪工委书记李尧在农村机关党员大会上就操办婚丧喜庆相关事宜进行提醒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