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我来反映俺村书记在拆迁补偿中弄虚作假,他的拆迁补偿明细表中居然有一块长68米宽18米的巨型广告牌!他厂子哪里放的下呦!”去年4月份,一位村民来到费县探沂镇纪委信访室反映。
接到信访举报后,镇纪委经过初步研判,对该问题进行核查,核查组在调阅拆迁补偿明细等相关资料的同时,第一时间与拆迁指挥部联系,赶到村民所说的南泉村书记刘某的板皮厂现场核实,结果发现评估明细表上记载着的长68米宽18米的巨型广告牌不翼而飞。
“评估明细表又不是我出的,有问题找评估公司去啊。”核查组刚刚找到刘某时,刘某态度强硬且故作镇定。
“刘书记,这是你签字确认的拆迁补偿评估表,你看看你家的68米*18米广告牌去哪里了?到底怎么处置的?”面对核查组拿出的评估明细,刘某头上渐渐冒出了豆粒大小的汗水,越来越不能自圆其说。
“广告牌和活动板房都是我租来的,评估完后,我就还回去了,实际广告牌没这么大,只有6米*18米,我发现统计错误后一时起了贪念,就没指出来。”刘某说完后,羞愧地低下了头。
经查,评估公司在对刘某板皮厂进行地上附属物评估时,将不在评估范围内的2间混凝土预制房及一块6米*18米的广告牌评估在内,并且在录入评估明细表时误将广告牌尺寸录入为68米*18米,在签定协议时,刘某发现问题并未向评估公司及拆迁指挥部进行反馈,致使其多得补偿款20余万元。退回补偿款的同时,刘某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村庄的异地搬迁是为了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而不是成为某些人攫取个人利益的蛋糕,村干部作为带头人,必须将纪律挺在前面,决不能利用手中职权做违反纪律,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我们在加强村干部监督管理的同时,将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探沂镇纪委书记刘学成表示。